德恒迪拜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怀远律师分别于 2020 年5月6日、5月8日、5月10受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三家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相关仲裁员聘任管理规定,经贸仲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贸仲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新一届仲裁员名册,仲裁员资格有效期五年。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指中国常设的非政府海事仲裁机构。成立于1959年,1998年更改为现名。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仲裁有关海上船舶碰撞、海上船舶相互救助、海上船舶租赁、代理等海上运输业务、海上环境污染损害等的海事争议以及其他双方当事人协议要求仲裁的海事争议。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仲)设立于1995年9月28日,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自设立以来,北仲已迅速成长为在国内享有广泛声誉、在国际上亦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仲裁机构。秉承着"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价值理念,北仲正努力成为一个集仲裁、调解、建设工程评审等在内的多元争议解决实践中心,一个关于多元争议解决的信息交流、培训研究和宣传推广的中心,成为推动中国多元化争议解决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