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来,无论是在争议解决的仲裁庭上、在工程纠纷的建筑工地现场,还是在合同谈判桌上,贾怀远从未停歇过脚步——保护中国投资企业的权益,这是中国律师在海外的最重要意义
8月2号,代表某大型国企从一场国际索赔的谈判桌上下来,律师贾怀远在微信朋友圈发了条“国际谈判就是”,几个网络表情的背后,大抵是一言难尽的唇枪舌剑、折冲樽俎。
贾怀远是德恒律师事务所中东分所主任/迪拜办公室主任,从2004年孤身闯迪拜创业到今天,他的业务已经跨越了从国际工程到国际投融资项目的上下游领域及投资体系,足迹遍及中东、非洲、欧洲、亚洲以及中南美洲。
在迪拜的艰苦创业
2004年6月1日凌晨2点,是贾怀远记忆里永远抹不掉的一个原点。年仅三十出头、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拿到国际商法硕士的他,踏着暮色,走出迪拜机场。“当时一方面是德恒有意开拓海外市场,另外一方面是收到了约旦原司法部长的邀请,再加上我在英国读书期间结识了不少中东的朋友,种种机缘汇聚,最终单枪匹马、赤手空拳就前往了迪拜。”走下飞机的贾怀远,当时的全部家当就是两万迪拉姆(约合4万多人民币)、一沓沓德恒的宣传资料和几件换洗的衣服。
十几年前的迪拜,还不是“奢华度假”的代名词。迪拜当时的统治者酋长希望借助房地产发展迪拜,通过建设各种“世界第一”的建筑来展现城市的超现代化,于是开始了大规模的建设浪潮。有机构统计“全球三分之一的塔吊都集中在了迪拜”。这样的背景下,贾怀远瞄准的业务领域就是国际工程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项目投融资法律业务。
从2004年到2009年,贾怀远每年都有十一个多月驻扎在迪拜办公室里。创业初期总是有说不尽的“艰辛”,迪拜是热带沙漠气候,从每年的五月份到十月底,40到50摄氏度的高温是家常便饭。没有钱租公寓,贾怀远就买张折叠床,睡在办公室里。常常早上从办公室醒来,穿上衬衫打好领带,拎上德恒律所的宣传资料,拿着从商务参赞处列出来的中国企业名单,就开始对工程领域相关公司一家一家地拜访。
“从办公室到车站再到拜访的公司大厦,我发现衬衫在汗水湿透三次后,就会出现汗渍花印。到工地现场服务,由于项目建设初期,很多高层建筑只有一两部升降机,不能占用,我只能靠双脚爬上爬下,每次下来,腰带以上的衣服全是湿的,能拧出水来;还有,很多工地在远离城市公路的地方,车陷到沙漠里,苦等救援不至;为了节约,每天晚上回到办公室自己烧水煮饭,由于当地法律禁止在办公室住宿,我还要与写字楼保安来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
“现在你去迪拜旅游,有些住的酒店、参观的景点都是我参与建设的。”贾怀远有些骄傲地笑了。
据《方圆》记者了解,作为第一个踏上迪拜土地的中国律师,贾怀远参与了迪拜塔(BurjKhalifaTwoer,目前世界最高建筑物)、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ubai International Finance Center)、Jumeirah Beach Residence (JBR)、Arabian Ranches等著名项目的建设。
律师的海外生活也有惊心动魄
在迪拜期间,贾怀远有个习惯,就是车的后备厢里永远放着工地靴子、安全帽和安全背心。一个律师,不是端坐在办公室出具法律意见或出庭辩论,为什么要准备这些呢?原来,他可能随时需要出现在工地上,处理施工期间的争议,中国公司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冲突,工人罢工、工程现场纠纷谈判,等等。
2004年, 贾怀远刚到迪拜2个月后的一天,阿拉伯建筑业巨头Arabtec公司董事长Mr. Raid Kamal 给他打电话说:“ William,工地出事了,你赶紧去一趟吧!”顶着酷热,到了现场后,贾怀远发现当地大批武装警察将很多中国工人围住了,情势十分危急。
迅速了解现场情况后,贾怀远发现,原来因为中国的劳务中介给工人随意承诺等诸多方面因素,参与工地建设的中国工人没有从中介那里拿到预期工资,开始了罢工,情绪激动,又因为不了解当地法律而与维持治安的警察发生了数次冲突,再加上语言沟通不畅、文化理解有误等原因,经过与警察发生冲突后,迪拜有关部门误以为发生了暴乱,派出了大量警察将罢工现场围了起来,并且派出反恐警察对付“暴乱”。
为了稳定现场,贾怀远一方面迅速用大喇叭朝着被围困的工人喊话,用熟悉的乡音安慰不安的工人;另一方面,与当地警察领导人沟通,不要贸然用反恐警察清场,并与Arabtec公司高管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最终提出“不想继续工作的工人可以结算工资后送回国;想留下来的工人可以直接与Arabtec公司签订劳动协议,与当地工人同工同酬”。
类似这样的罢工危机,贾怀远在最初四年里一共处理了15起。“这与早年海外劳务派遣不够规范、部分中国工人法律意识较低有关,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比较少见了。”
贾怀远的同事则讲述了另外一个“贾律师被枪指着”的故事。当时也门首都萨那机场项目在施工中出现了争议,他便到也门萨那工地驻场处理所有法律事务,从日常工程管理、工程索赔、暂停工、直至最后的终止、现场的评估与交接。但由于项目合同暂停工,业主和承包商的关系骤然紧张,小的摩擦不断,最严重的一次是业主的士兵们架着车载的机枪、冲锋枪对着贾怀远和项目部工作人员,冲锋枪的保险已经打开,随时准备射击。为了保护工地的现场人员,他和几个项目管理人员挡在其他施工人员前面,大声警告他们不许开枪,并据理力争。
“对方屈于我方的镇静、无畏和有效的沟通,僵持多时,最终这些士兵收起武器,打电话联系他们的负责人,双方到会议室进行谈判,汇报给大使馆,和平解决了这次的纠纷,回想起这一场景至今历历在目,我仍感觉惊心动魄。”贾怀远说道,“整个项目组冒着生命危险,给该项目画上句号。”
中国律师在海外处理这种现场纠纷的要点是什么?贾怀远介绍:“其实就是抓住冲突双方的主要诉求,解决问题。对于确实合理的诉求,要为他们争取;对于一些敲诈、违法行为也要坚决拒绝。这些道理说起来都知道,但真正付诸实施,不是那么的容易。”
这样有理有据也不乏人情味的法律争议解决方式为贾怀远在迪拜带来了很多朋友。“阿拉伯人很热情,很精明,不太容易建立信任,但是,一旦把你当成朋友看了,对你也很讲义气。”
胜诉在迪拜
据贾怀远介绍,中国律师在海外的业务大概可以分为非诉业务和争议解决两大部分,其中国际工程争议解决可以算是贾怀远律师团队的拿手绝活。“大部分争议解决倾向于国际仲裁,所以与当地司法部门打交道较少,只有诉讼案件才必须要当地法庭解决。因此,我们在迪拜办公室也还有十几名可以在阿联酋各级法院出庭的各国律师。”
譬如贾怀远与德恒迪拜办公室Mr.Hussan Al Bannai律师共同代理的、去年刚刚结束的中国某公司在迪拜国际仲裁中心起诉迪拜ACC公司拖欠工程款一案,就是仲裁裁决方面的经典案例,而裁决结果则需要当地法院来完成执行。
原来早在2006年,迪拜当地ACC公司作为总承包商中标该工程,并随后将部分项目分包给中国公司。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迪拜市场,业主的现金流出现问题,ACC公司的资金链断裂,项目建设曾一度中断。2013年该工程签发了完工证书,但ACC公司始终拒不支付工程款,还抛出一份反索赔要求,其索赔数额与拖欠工程款大致相当,企图以此抵销拖欠工程款。
中国公司与ACC公司几经交涉无望,委托德恒迪拜办公室于2013年12月正式向迪拜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该仲裁历时四年,对方从整个争议的程序到实体丝毫不相让,而且处处挑衅,处处升级,本属于一个简单的工程款拖欠纠纷,最终打成了一个世界级的仲裁大战。面对对方的进攻,贾怀远律师团队不断调整仲裁策略、准备了233卷证据、聘请国际一流的专家证人、选择庭审风格硬朗的出庭大律师……最终中国公司获得了“全胜”,仲裁庭不仅支持了绝大部分仲裁请求,而且裁定被告支付贾怀远律师团队的仲裁费用。
看到胜诉裁决的时候,贾怀远没有想象中那么激动,他默默回想着常常凌晨一两点,伦敦、迪拜和北京同时工作的场景,叹息着“一切艰辛只有自己知道”。
“从国际工程仲裁的历史看,中国承包商胜诉的案例不是特别多。这个案子之所以能最终赢得仲裁,与承包商完善的项目合同管理、中国公司高层对仲裁的果断决策、聘请了许多专业性极强的专家、仲裁机构的公信力和团队力量都有着很大关系。”贾怀远如是总结。
用迪拜连接亚、非、欧
在迪拜创业之初,其实德恒律所管理层和贾怀远本人,对于迪拜办公室将来能发展到何种程度都并不是“十分有谱”。但他们有一个理念很坚定:“迪拜对于开展海湾六国的业务,是非常有利的地域中心。以迪拜为中心,以八个小时的航班为半径,可以覆盖世界三分之二的人口,而整个波斯湾又是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的重要通道。”
2008年,迪拜遭遇金融危机,当地的工程建设变缓,贾怀远从表面上看不再常驻迪拜,却悄然开始打通“中国-中东-非洲-英国”这个大的业务平台,并由此建立起国际工程及项目融资领域的法律服务网络。
从2006年开始,他的业务实现了从工程争议解决向“争议解决与非诉业务并行”的更新升级,从事国际项目投融资业务,发生这种转变的大背景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实施数年来,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显著提高,特别是大量工程公司不再满足于工程承包,还延伸到工程投融资等资本领域。
“高端业务”同样意味着对团队有了更高端的要求。好在,此时贾怀远已不再是一个人,一方面,德恒迪拜办公室有了来自美国、欧洲、印度、马来西亚、阿拉伯等全球各地的二十余名律师加盟;另一方面,通过办公室海外运营,与英国、澳大利亚、沙特、卡塔尔、埃及等十几个国家律所建立了多年稳定的合作关系。
而贾怀远本人,作为国内屈指可数的国际工程领域律师,不仅自己随时关注最新动态,还带领团队将相关国际法规,像作业一样布置,按课题一项一项地进行深入探讨研究。FIDIC下的DDB、DB、EPC、EPC + Financing、EPC + Financing+Equity、BOT(BOO, DBFO)到PPP项目,一串串专业词汇从贾怀远口中蹦出来,对记者这样的外行像天书,对贾怀远却是自然而然地信手拈来。“每个投融资项目的法律服务做下来,从最初的勘探设计、预可研、国际投资架构设计、公司设立、投融资、保险、融资关闭到最后的商业运营都至少需要五六年的时间,我们走得早,所以积累了难得的大量完整经验。”
据贾怀远介绍,由于国际项目投融资领域对于国内的律师当时还比较陌生,很多这个领域里面的“第一”个法律服务内容都是他们完成的,譬如他们2009年完成的菲律宾WHRBOT余热发电项目,即是第一个由中国律师全程起草法律服务文件的BOT项目。
这次“中国-中东-非洲-英国”服务平台的建立,更像贾怀远在海外的二次创业,只不过这一次,物质条件不再那么艰苦,当年办公室里的折叠床早已经换成了舒适的律师公寓。“这个平台更像一个国际化的大家庭,市场开发的理念和不同文化的融合是一个挑战。”和各国合伙人、律师一起工作,很多默契,也是通过各个细节逐渐磨合的。
譬如法律咨询,迪拜的律师习惯了在办公室按小时收费,迪拜当地的律师咨询费标准高达400—800美元/小时,最初一些国内企业管理层往往直接打电话给律所咨询,贾怀远律师也不收费。几次之后,引起了当地律师的不悦。有一次贾怀远刚刚撂下电话,他的一名外国律师同事提意见了:你这样免费是不行的,这是破坏行规的行为!同行会攻击我们的。
再例如作为中国律师,加班是家常便饭,外国律师则到点下班,把工作和生活分开,工作效率不可同日而语。有时候,国内客户可能头一天给资料第二天就要当地律师和中国律师的法律意见,这时候是找不到国外律师工作的。
好在十几年的运营经验,让迪拜办公室有了一套自己的运行规则,而大家都非常遵守规则。“我们从同事变成了兄弟。”
实现“一带一路”业务升级
“今天我们看国家的‘一带一路’的战略,鼓励投资、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和能源领域建设,其实这个路线覆盖的区域与我们这些年服务的区域基本上是重合的,也就是说,我们已经在‘一带一路’上工作了十几年了。”贾怀远对于当年前瞻性决定的得意溢于言表。
2014年,国家总理李克强拜访哈萨克斯坦时与纳扎尔巴耶夫总统、马西莫夫总理就开展中哈产能合作达成共识,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轻轨(以下简称LRT)项目成为“一带一路”上又一个标志性的落地项目,工程总造价约21亿美元。贾怀远带领律师团队完成了该项目从最初合作协议起草到项目合同谈判、签署和开工的全程法律服务。
“新闻只有寥寥几句话,但谈判的过程其实很艰辛。”贾怀远说,该项目全长22.4公里,从机场到新火车站包含18个站点,为了了解这22.4公里上每个站点的具体情况以便在谈判过程中握有主动权,贾怀远本着“用脚步丈量国际工程现场”的理念,提前沿着规划路线、对着相关文件,一站一站、完整地走了一遍。果然,在具体项目合同谈判现场,哈方提出的相关问题,每一个故意忽略的要点,都没有被贾怀远放过。
在贾怀远看来:“工程律师,必须要在现场搬过砖头, 国际工程律师必须要到现场去,书面的文件与现场往往差距甚大,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不了解现场在合同谈判时就可能在原则、底线和细节上吃亏,最终体现在项目成本和法律风险上。”
除了在项目前期把控法律风险,还要在事后完成亡羊补牢。
再如中国某公司在新加坡的合作伙伴,由于项目不顺利,企图将损失转嫁给中国企业,在新加坡高等法院将中国公司告上法庭。贾怀远带着团队,将程序法作为切入点,通过对诉讼主体和诉讼时效的抗辩,最终法院驳回了新加坡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且由其支付诉讼费用。
十几年来,贾怀远用旧了四本护照(每本护照有48页签证盖章页),国际航班使飞来飞去成了家常便饭,有时候早上在40多度的中东,下午就到了零下40多度的蒙古,更别提对妻子儿女有多少愧疚了。
在贾怀远看来,保护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权益,这是“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律师在海外的最重要意义。(鉴于律师保密义务,本案涉及案例,中国公司均隐名)
文|方圆记者 张羽